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局(有限公司)《**烟草系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和“安全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系统内所有部门、科室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驾驶人员以及车辆交通安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检查督导
组长:初卫星副组长:王勇张廷欣成员:邢国利金征农汪国勇周承波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廷欣安全管理员:周承波第五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指派专人担任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培训,负责对车辆挂牌、维护、年检、保险、维修、油料使用、非工作时间用车、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卫生进行统一考核监督管理
并设立车辆及在岗驾驶员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第六条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维修考核等规章制度,完善车管部门、车管人员及驾驶员等各级职责
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各级车管部门及驾驶员应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第七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有《中国烟草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的人员,须与局(营销部)领导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上岗条件(一)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无劣迹、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上岗前经理论、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上岗驾驶员应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持有《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