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员工手册》范本通用《员工手册》范本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运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拥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商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一、公司---即指深圳市***实业;二、运营治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照劳动合同书内规定拥有工资者;四、职务、工作---员工依照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运营治理行为,以及会妨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七、惩处---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治理制度(包括平安规那么)而被处分者;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别表现所得之代价;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细微者之惩戒记录;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峻者之惩戒记录;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一、运营治理者依现行治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二、员工关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处;四、运营治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