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安全工作总结报告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综治、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区教育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健全管理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全区教育系统未发生重大校园暴力入侵、交通、火灾、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等事故
20xx年工作总结:一、安全岗位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xx区教育局机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制》(北区教办〔2012〕6号)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了xx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区,成立了以祝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工作局领导包片、科室长包校
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长担任小组长,校(园)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局长与校(园)长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建立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层层落实到具体工作的个人
2014年1月8日,召开全区校园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校园安全工作
每学期开学,区教育局安排所有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全区校园开展开学安全大检查
区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建全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协调、整治校园安全问题
区综治成员单位每学期联合进行综治“121”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督查
2014年9月15日出台《关于涉校纠纷调解处置意见》(北区教【20xx】71号),是xx市最早建立此机制的县市区,中国教育报和宁波四大报纸均作报道
二、“三防”力量不断增强
全面落实“校园保安化、保安专业化”
根据xx区《关于加强全区校园安保力量建设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xx】5号)和区教育局《xx区校园安保服务外包实施方案》(北区教【2011】4号),目前,公办学校已配备专职保安130名,每校至少2名保安,民办学校也实现了保安专业化,学校安保器械配备实现了标准化,区财政每年投入该专项经费约630万元
校园保安素质进一步提高,管理进一步强化,有力地维护了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