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充装平安规程1
有熟悉汽车罐车充装的平安技术治理人员,负责汽车罐车的充装平安技术工作,有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并相对固定
必须进展充装前的检查
有汽车罐车的充装作业治理制度
有符合防火或防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氧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化衣、消火栓等
充装设备和管线施行定期检验制度,充装管道有可靠的联接方式,充装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地磅秤必须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验证书
必须有专人负责充装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8
现场配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备
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作业前应接好平安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应排尽空气
汽车罐车充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观察罐车及相关管道设备有无异常;在正常充装作业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13
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先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且必须由处理单位出具证明文件14
汽车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同意的量大充装重量
充装时必须以液面计、地磅计量
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那么严禁出厂
充装完毕应按规定填写充装记录,并妥善保存;16
汽车罐车不能兼作贮罐使用,不得直截了当向气瓶灌装
充装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关闭紧急迫断阀和阀门;18
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
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
1MPa;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