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范文之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施行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课程计划,大力推进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施行的标准化、常态化,依照《教育部根底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施行教育部的意见》、《浙江省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指导纲要(试行)》、《浙江省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建议(试行)》及《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意见》(温教中〔2009〕3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和全面推进素养教育为指导,以建立具有鲜明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文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才能和社会责任感及良好个性质量为目的,以构成方式多样、内容丰富、资源充足、学段衔接的课程体系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具有专业素养的课程老师队伍为重点,标准课程施行与治理,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项要求的全面落实
二、施行意义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设置、地点治理、学校开发的课程领域,是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效劳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
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必修课是根底教育课程体系、课程构造的严重改革,是促进新情势下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落实素养教育目的的重要措施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施行,有利于表达新课程改革的根本理念,全面施行素养教育;有利于亲密教育教学和现实生活的联络,改善学校教育的课程构造;有利于鼓舞老师制造性地施行课程,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有利于扩展德育的空间和视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质量;有利于学校开展特色办学,深化课程文化的内涵
三、课程目的引导学生在实践学习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历,构成对自然、社会和自我内在联络的整体认识;体验并初步学会咨询题处理的科学方法,具有咨询题认识,开展良好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实践才能;构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等良好的个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