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职责执法为民论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途径摘要: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反映,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公安机关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立警、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是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文章首先从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含义及思想内涵出发,论证公安民警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性,剖析公安机关在执法为民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的新途径、新措施。公安机关只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更好的实践执法为民。关键词:公安机关、执法为民、实现途径一、执法为民的含义及思想“执法”,顾名思义,就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体到公安机关包括行政执法和行使执法,为民为的就是人民的利益。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具体针对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来说就是牢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掌好执法权,用好执法权,在执法过程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安机关要做到立足本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直接表现为执法为民。(一)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只有深刻理解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才能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坚持把人作为执法工作的最高价值取向,突出人在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一切为了人民是执法目的,一切依靠人民是执法方式,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二)保障人权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执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法律观念,严格遵守法律,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是执法为民的应有之义,而且是执法为民的起码标准。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也是执法机关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执法工作首先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到人权领域,就是要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执法工作中尊重和保障个人人权,就是要尊重和保障执法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对特殊群体给予更多关爱,使他们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三)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依据,以文明的方式去执行法律,以高度的热情服务社会,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影响社会而体现出的执法文明进步状态。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的统一。二、公安机关实践执法为民的重要性(一)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来自于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论,而党的执政为民的理论则是对我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提炼和升华。民本思想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把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视为国家根本和社会基础的思想,是封建统治思想中的一种开明思想。民本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治国思想的精华,在我国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也必须看到,民本思想毕竟从属于封建统治思想,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对民众施以恩惠的一种策略,人民大众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当家作主(二)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群众。公安民警作为警务活动的实际承担者,民警执法能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公安执法工作质量的优劣,而且关系到国家形象和公安机关的声誉,关系到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落实。人民警察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