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雄振煤字[2012]第27号关于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调整的通知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我公司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促进公司的经济稳健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2012年8月8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组长:王喜平矿长副组长:杜书明安全副矿长李向文生产副矿长杜涛总工程师杨占彪机电副矿长李俊明工会主席成员:孙瑞鑫、雷正龙、万全心、赵小锐、杨广成霍利兵、郝志明、朱国旺、郭进华、冯彬、马晨阳、王彪、李宇、任伟、党政斌、冯留书、王军荣、王维斌、张旭春、郭玉江、赵建峰、牛虎文、常广平、黄艳兵、靳保堂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职责及具体责任分工㈠、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职责1、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大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度
3、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防治经费落实
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4、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制定和及时修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时上报煤矿职业危害事故
参加矿内发生重大职业危害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本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6、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7、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