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罐区平安治理规定一、液氨特点:(1)理化性质分子量:17
03危害类别:第2
3类有毒气体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味,易溶于水、乙醇、乙醚,相对密度(水=1):0
63(5℃),熔点-77
7℃,沸点-33
35℃,氨的水溶液呈碱性,1%水溶液PH值为11
与空气混合构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V/V):15
遇高热、明火易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响
假设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危险性氨属低毒类
氨随呼吸道吸入后,通过肺泡除少部分为二氧化碳中和外余下吸收至血液
被吸收的氨,在肝脏中解毒构成尿素;又可随汗液、尿和呼气排除体外
氨对人的毒性,主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
低浓度液氨对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浓度过高时,直截了当接触部位可引起碱性化学灼伤,组织呈溶解性坏死,并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泡的损伤,发生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
高浓度吸入,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加强,引起痉挛,并可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搏和呼吸停顿
周边地区工作、居住人员较多,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后处理不及时,会造成大量氨弥漫到空气中,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严峻者死亡;与空气混合到达爆炸极限(15%-30
2%),遇到明火会发生爆炸
二、危险目确实实定按照《危险化学品严峻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储存区液氨的临界储量为10t
我公司液氨站内拥有容积150m3卧式储罐2个,按有效容积(70%)计算:150270%0
63=132
3t(5℃时)
超过临界储量,构成危险化学品严峻危险源
三、对操作人员、运输车辆和灌区的平安治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使用液氨的平安,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平安,特编制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平安操作知识,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