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国土资源局现行征地制度存在弊端及改革的建议**区建区以来的征地工作,对保证交通、城镇建设的顺利进行,推进我区工业化、城市步伐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随着土地市场化建设的推进,土地资产价值日益凸显,我区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显而易见,由征地引发的矛盾已日益突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本文试就征地制度问题提出如下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我区征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我区现行征地制度的弊端表现在征地工作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人均土地明显减少由于建区前我区属原XX县区的农业区域,建区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我区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耕地迅速减少,人均土地明显下降
1997年,全区建设用地2971
7公顷,农用地32538
35公顷,其中耕地4836
7公顷;2003年,全区建设用地增加至4050公顷,农用地减少至31362
35公顷,耕地减少至4318
六年间,建设用地增加1078
3公顷,农用地减少1176公顷,其中耕地减少518公顷,人均耕地从1997年的0
45亩下降到2003年的0
(二)补偿方式单一,难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现有的补偿是以货币的形式兑现,并且是以“买断式”一次性给付,由于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数不多,农民拿到手的一般在2~2
5万元/亩之间,只能解决眼前的生活问题,加上农民自身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往往容易“坐吃山空”,长远生计没有着落,终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补偿费用监管不到位,截留、挪用现象确有存在我区长期以来征地工作基本上依托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区政府实行补偿安置费用包干,由乡镇政府、街道负责分配支付,而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补偿安置不到位;虽然区财政以3
2万元/亩包干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但有的乡镇按2:3:5或3:2:5的比例分成,把本应该支付给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