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办公室职责一、院长办公室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助手。二、根据院长指示,负责起草全校综合性行政工作计划、规划、报告、总结、决议等文件;组织制(修)订全校性规章制度;起草、复核以学校名义行文的公文。三、协助院长组织院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等校级会议,做好会务安排,记录、整理、编写会议纪要或决议,并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四、根据院长指示,负责组织与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行政工作。五、协助院长搞好政策研究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和基层的情况,综合处理信息,为校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协助院长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六、负责上级行政公文收发、登记、拟办、传递、催办、清退、注办、立卷、归档或销毁等文件处理工作。七、负责上级行政机关与兄弟单位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和校友的联络接待工作。八、负责全校综合统计报表工作。九、负责收集积累校史资料,编写学校《大事记》。十、协助校领导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十一、负责掌管、使用校行政印章和校长印章,审定各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具有关行政介绍信、证明,负责制作和发放工作证、校微,审核毕(结、肄)业证书。十二、负责学校公事信件、传真的收(寄)发。十三、制定全校作息时间,节、假日安排,每周周程表。十四、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十五、会同党委办公室负责编印出版《茂名学院信息》。十六、负责安排校领导公务用车和业务接待用车。十七、负责学校外事工作。十八、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十九、加强本室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二十、负责本室计划生育和安全保卫工作。二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