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检查目的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原则安全生产检查要“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落实”;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三)检查内容1、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文件的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落实情况;4、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5、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的落实情况;6、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8、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9、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检查原则、范围及时间要求1、安全检查按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原则进行
2、各直属单位安全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部位每周不少于1次;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3、单位检查每次不低于1个工作日
(五)检查方式和重点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进行
检查重点放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冻等季节变化时期;高危行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