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作业根本平安规程第一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平安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损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情况
地质勘探工作区平安档案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从业人员交底
第二条:地质勘探单位,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从业人员装备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工程组装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设备
第三条:禁止单人进展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
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商定时间和道路返回商定的营地
第四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定期为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进展体检
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体质应习惯野外工作要求
第五条:在疫源地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注射预防针剂
第六条: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搜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材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第七条:在悬崖、陡坡进展地质勘探作业,应去除上部浮石
进展两层或多层地质勘探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平安防护设备
在2米及以上高差地带作业,应系平安带
第八条: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平安设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第九条:野外地质勘探电力线路应采纳电缆
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通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
野外地质勘探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单调、清洁、通风良好处
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应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第十条:野外电、气焊作业,电、气焊工作点与易燃、易爆物品间隔应在10米以上
第十一条:野外地质勘探高架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
雷雨天气,禁止在树木下、山顶避雨
第十二条: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别人人身平安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平安标志
第十三条: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恪守《爆破平安规程》(GB6722-2003)
第十四条: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