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结2006年,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着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办发[2005]9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努力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开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及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自觉履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635起,债权及债务纠纷82起,征地拆迁纠纷54起,生产经营纠纷70起,农民负担问题纠纷20起,消费者权益问题纠纷92起,其它纠纷329起等各种民间纠纷1282起
其中达成协议书的有179起,简易和口头调解1026起,调处成功率达96,避免因纠纷而引起的群众性上访16起,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当而引起的斗殴、自杀及上访事件,为全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区共有乡(街道)调委会**个,村(社区)调委会**个,市场调委会**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个,居民楼栋、楼院、相关企业成立的调解小组**多个,有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人
各街道、乡均按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的形式成立了较完备的人民调解网络,为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加强社区(村)、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根据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上半年我们对社区(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提出了社区调委会总体建设规范和要求,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工作日誌及纠纷登记本,规范了纠纷登记、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并对人民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