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XX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5篇范文【发布单位】XX省【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121号【发布日期】2006-05-30【生效日期】2006-05-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XX省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XX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06]12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省政府同意,建立XX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省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研究拟订我省农民工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落实政策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省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劳动保障厅、农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计生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安监局、法制办、法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劳动保障厅厅长、省政府1位副秘书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位负责人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由1位副厅长兼任,副主任由主要成员单位1位处长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位干部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一)定期向省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