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处置重特大电力突发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二○○八年一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适用范围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市电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2市各部门职责2.3市电力企业职责2.4市电力重要用户职责3、事件分级3.1Ⅰ级(特大)突发事件3.2Ⅱ级(重大)突发事件3.3Ⅲ级(一般)突发事件4、应急准备4.1市电力应急力应急准备4.2市电力企业应急准备4.3市电力用户应急准备—2—5、预测与预警5.1预测5.2预警6、应急响应6.1应急响应基本要求6.2Ⅰ级(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6.3Ⅱ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6.4Ⅲ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7、保障措施7.1技术保障7.2装备保障7.3人员保障8、信息发布9、后期处置9.1调查和总结9.2奖励、表彰和处分9.3完善和改进10、宣传培训和演习10.1公众宣传教育10.2培训10.3演练和演习11、附则11.1解释机构11.2实施时间12、附录—3—1、总则1.1编制目的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正常生活。为正确、高效、有序、快速地处置重、特大电力突发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以下简称电力突发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电力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3工作原则1.3.1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本预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电力突发事故中,各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制减少人员伤亡,包括保障救灾抢险人员的安全。1.3.2预防为主。有关部门和生产企业应统筹考虑发电、供电、用电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好预防措施,防止电力突发事故的发生。1.3.3保证重点。在处置电力突发事故过程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和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4—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要优先考虑对重要片区、重要用户的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秩序。1.3.4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的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做好处置工作。1.3.5依靠科技。开展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1.4适用范围1.4.1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在发生电力突发事故情况下,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1.4.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市电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1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市政府设立厦门市处置重、特大电力突发事故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5—统一领导指挥厦门市电力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济发展局局长、厦门电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发局、公安局、财政局、市政园林局、交通委、卫生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局、安监局、通信管理局、市委宣传部等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分管负责人、厦门市有关电力企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市电力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福建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指导下,统一领导我市电力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协调我市、区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