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一)根据上级部署和当地火灾形势,认真组织民警开展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掌握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适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协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二)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监管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每月组织民警召开一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三级管理”制度,明确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非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四)每月至少组织民警开展一次消防业务知识学习;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2个工作日
(五)结合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单位、居民住宅,向单位、群众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基础知识,推动消防宣传“四进”工作
(六)辖区发生火灾事故后赶往火灾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一)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当好所领导的参谋助手,帮助、指导责任区民警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二)了解掌握当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所领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对派出所管辖权限内的消防监督执法行为进行法律审核
(四)简历消防执法台账,整理并妥善保管各类消防执法业务档案,按时将消防执法情况汇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五)每月深入辖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月深入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不少于2个(次)
(六)协调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建议召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