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庄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安庄镇赵庄小学教代会实施细则根据上级有关教代会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教代会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
教代会在学校及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要达到统一、简化、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教代会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基层单位参加选举
3、代表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代表应有教师、干部、职工,其中教师比例不少于代表人数60%,中层以上领导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师应占适当的比例
4、教职工代表的产生①教代会代表在学校、校党支部领导下,由工会牵头,召开全体工会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我校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由工会小组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②工会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③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5、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①、有权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②、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策意见,参加表决
③、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质询
④、有权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
⑤、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⑦、探极宣传、认真贯彻教代会的决议
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⑧、密切联系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