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局考勤制度附件:啊啊啊局考勤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作息时间和节假日按县人民政府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二、全局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指纹考勤每个工作日分4次进行,其他时间段内的考勤记录无效:上午上班考勤时间:7:00—8:00上午下班考勤时间:11:30—12:30下午上班考勤时间:13:00—14:00(夏季)13:30—14:30下午下班考勤时间:17:30—18:30(夏季)18:00—19:00三、全局在编在职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均应参加考勤,在县行政审批中心上班的同志按所在单位规定考勤,市场服务中心人员由中心负责考勤
四、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局领导签署意见,并报人教监察科审核备案后,可以放宽考勤时间:(一)孕妇(距预产期两个月内);(二)子女在哺乳期的女同志(小孩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三)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考勤的同志
五、值夜班或夜间进行执法行动的同志,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监察科备案后,第二天上午可以补休
六、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的规定:(一)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进行指纹考勤的为迟到;(二)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包括30分钟)进行指纹考勤的为早退;(三)所在单位检查或局纪委、监察室抽查、县、市等纪检监察部门督查时,所在单位在岗人员不知其去向的视为擅自离岗
(四)下列情况视为旷工:1
迟于上班或早于下班30分钟指纹考勤的视为旷工;2
未办理准假手续或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的;3
未参加指纹考勤并且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书面请假证明的;七、发生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旷工等情况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的每次扣20元;(二)旷工每天扣100元,旷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