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检查、视察制度一、镇人大主席要定期组织代表听取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农民收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
二、代表应当参加镇人大主席组织的对本级和有关单位工作的集中视察,也可以持代表证单独视察,或者几位代表联合视察
三、镇人大主席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代表检查、视察的有关事宜,代表检查、视察结束后,应当向镇人大提交视察报告
四、代表在检查、视察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五、代表调查、视察要以中心工作和区域经济发展为主,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要以推进各项工作发展为目的,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六、代表视察结束后,应当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视察报告
一、来信登记制度1、及时拆启、装订群众来信,保证信封、信文、附件完整,范文写作并加盖省国土资源厅收信章
2、所有来信必须登记编号,根据来信提出的不同事项、不同情形进行摘要登记,对投诉请求、信访事项,应当摘录投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并将信件的主要内容输入电脑
3、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来信内容,区分不同情况,在15日内予以转送、交办
对重大、疑难信件摘报厅领导批阅后交办、转送;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信件书面函告当事人;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信件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
4、对有详细通讯地址的、署名的来信,应将来信的办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来信人
二、来访接待制度1、热情接待,不得刁难、歧视、压制信访人
2、帮助信访人如实将反映的情况填写在“来访登记表”上
3、对书写有困难的信访人,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的投诉请求事项
4、正确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有关政策,并告知办理的方法和程序
5、接访后应区分不同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15日内予以转送、交办;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