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标语流动人口计生宣传资料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有保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育龄人员提供科学、安全、有效、方便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和技术服务
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已婚流动人口如何采取避孕节育措施
为保护妇女健康,有生育能力而未作出生育计划的夫妻,应当采取避孕节育措施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应当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夫妻一方应当首选结扎措施;计划外怀孕应当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三、成年育龄流动人口外出前要办理婚育证明
成年育龄18岁以上已婚或者未婚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一、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二、持证人应当在到达居住地15日内,到村(居)委会,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三、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一、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要办理婚育证明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二、哪些流动人口应办理婚育证明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必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二)拟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