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工作制度档案馆档案收集工作制度为了搞好档案接收、征集(以下简称收集)工作,不断丰富馆藏,将档案馆建成永久保管全县档案的基地,具有独特内容和方式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馆工作通则》及《XX省档案条例》,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收集工作分工负责,局(馆)全体人员按联系部门逐一落实
二、按照《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范围,世界收集应进馆的档案
三、编制收集档案单位名册,制定接收工作计划
由不定期、定期接收,逐步实行每年接收
四、按照《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期限接收档案
一般是立档单位保管十年左右的档案;对有些立档单位的档案,可视情提前或延期接收;撤销机关的档案及时接收
五、坚持接收标准,按照档案接收要求接收档案,办好档案移交接收手续
要认真督促指导立档单位按规定整理好进馆档案,经本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接收;立档单位编制的组织沿革、大事记、概况、年鉴、汇编的资料、全宗指南等等应随同档案一起移交接收;档案移交纸质目录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县档案馆保管,一份由移交单位保管,同时移交一套机读目录;由-1-移交单位派员护送档案到县档案馆;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逐卷(件)认真清点核对,绝密、珍贵档案要逐件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和案卷(文件)目录上签名、盖章
六、要注意收集与本馆馆藏档案有关的各种资料
如党刊、内部资料、统计资料、期刊、图书等等
七、要广泛、深入地征集散存在社会上、个人手中的历史档案资料;著名人物的传记、日记、笔记、信札、图象、照片、年表、族谱、家谱等;县志、乡里志、年鉴、行业史、店史、村史、家史、各种名牌产品发展史等等
总之,一切记述、反映我县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发展变化的资料均要收集
-2-档案馆现行公开文件收集工作制度一、凡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