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库制度(试行)附件一:XX省价格监督检查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人才培养,整合检查资源,发挥系统合力,进一步提升价格行政执法能力,建立人才选拔、培养、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省价格监督检查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人员从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检查人员中选拔产生
第三条人才库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起以动态管理为依托,以竞争激励为动力,以考核评价为保障,以培养使用为目标的人才库,推动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事业不断发展
第四条人才库建设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自主自愿;(二)公开选拔、择优录用;(三)动态管理、加强培养;(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人才库建设由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应当积极支持人才库的建设
第二章人才库人员的基本条件和选拔程序第六条人才库人员的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三)能熟练掌握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纪律观念强;(五)持有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价格监督检查证;(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检查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独立查处一般程序价格违法案件不少于8件,涉及3个行业以上;(七)公务员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第七条XX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成立XX省价格监督检查人才库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确定入选人才库的人员
第八条人才库人员在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系统公开选拔
选拔采取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人才库人员选拔的程序:(一)个人报名
根据人才库人员的基本条件,由个人自愿报名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对报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