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5篇第一篇: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暂行)四不放过: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二、责任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三、职工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四、订不出整改措施不放过1、凡出现事故的班组全体人员一律参加事故分析会,且不得请假,凡不参加者或中途退场者,违反者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2、参加分析会者必须认真倾听,用心记忆,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严禁起哄闹事,扰乱秩序,违反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3、叙述事故经过要全面、真实、不得欺骗、隐瞒、严禁为推卸责任者而故意编造、无中生有,违反者按应负责任上升一级处理
4、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对事不对人,以达到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再发生之目的
5、对发生的事故要在每周安全活动上进行通报,以达到人人知道,共同接受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之目的
6、主持人员(或主要负责人)要限期写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上交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逾期不交者对主要负责人给予100元每/次的经济处罚
7、本暂行制度自2008年7月15日执行
第二篇: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机电事故管理责任划分,规范机电事故管理程序,特制定《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望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事故汇报:1、机电设备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安排现场人员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相关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以利于事故调查
2、接到事故发生信息或现场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亲自或安排专人将事故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害程度等)向矿调度室汇报
自发生事故30分钟内未向调度室汇报的,视为事故单位故意隐瞒事故
3、机电科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