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四)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