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县级财会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研究实行财会集中核算之后,为全面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构建了“操作平台”
从目前各地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财会集中核算制已具备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本雏形,轮廓已日渐清晰
如何将财会集中核算制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效地融合起来,以达到建立符合县级财政管理功能的“财会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目标
笔者特撰文略抒浅见:一、“财会集中核算制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及运作程序
财会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指在现有财政部门成立的会计核算中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健全的财政收入、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纽带,所有预算单位的收入进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的款项,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资金并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管理制度
它是融合了会计委派制、财会集中核算制、国库集中收付制的集成模式
财会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体系构成:1)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包括: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集中支付专户;在预算外资金还未完全实行收、支“脱钩”的情况下,暂时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收入缴库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3)支出拨付程序为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根据县级财政的特点不宜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因此,在实行财会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财政部门只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集中支付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取消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取消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小额现金账户,取消各类特设专户,取消各银行的“财政授权支第1页共2页付”方式
为了解决取消“三户”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之后资金的“入口”和“出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