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文件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XX县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职责安全科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和解释,各相关部门负责本文件的实施
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4
1各单位定期(一般6个月)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事故,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2设备安全教育4
1新工人或转为其他工种的工人,由所在单位进行设备安全培训与教育,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压力容器操作、电工、制冷工、起重作业、金属焊接和厂矿企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和发证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3从事高速运转设备、压力管道、高温或低温设备操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
4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所在单位需对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进行该设备安全培训与教育,经考试合格后,设备方可正式启用
3电气设备安全4
1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2无电工安全作业证者,不得进行任何电气工作
3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装置,应符合防爆要求
5除因施工检修和特殊情况,禁止电气设备任意架设电源临时线
如需架设电源临时线应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执行
4机械设备安全4
1机械设备的外露传动部分,需用防护罩遮盖全部运动零件
2运转设备在未完全停止之前,严禁拆卸各部分零件
3在用压力容器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压力容器需定期检验,操作压力容器的压力与温度不得超过设计压力和温度,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并定期校验;严禁带压拆卸与紧固承压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