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岗双责内容[大全]正道集团鄂前旗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是指所属公司管理人员、部门各级领导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公司各单位及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部门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第七条总经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