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中央国家机关京内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承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理赔服务我公司将切实遵守以下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为各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以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一)接报案1、我公司设有全国统一的服务专线电话:95500,座席人员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受理被保险人出险报案,并由95500座席人员立即通知服务专员;被保险人也可直接向服务专员报案,由其代为处理报案事宜。2、特殊情况的报案处理:(1)若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案,我公司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2)若保险车辆为部级(含)以上领导使用的机动车辆或承保时特别约定的车辆,出险后报案将不受时间限制。3、我公司提供以下方案方式供被保险人选择:(1)直接拨打全国统一报案电话(010)95500;(2)向服务小组理赔服务专员报案:姓名报案电话李纳新010-6346673013051277771宁宇010-6326805613011288661高俊卿010-63466565-40213011176380高恒010-63466565-42913126999565(3)向服务小组承保服务专员报案。(二)查勘服务1、除了对涉及车辆以外其他财产损失的事故以及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单方事故,我公司自行追溯现场查勘外,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其他事故全部免现场查勘。2、我公司将为本项目专门设立查勘服务小组,确保每一被保险人至少配备2名查勘人员及1辆查勘车辆。(1)对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事故,我公司在接到报案后,查勘服务小组应立即指派专员到达事故现场,北京市城区内在1小时内、郊区县2小时内到达;(2)如查勘人员因客观原因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我公司将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如被保险人当时无法拍照,可不提供现场照片;(3)部级(含)以上领导的专用机动车辆以及在承保时特别约定的车辆,出险后免现场查勘,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我公司将以被保险人现有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三)拖车服务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如被保险人需要,我公司应提供拖车服务,且北京市城区内拖车应在1小时、郊区县拖车应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2、我公司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或不能及时提供拖车服务,应接受被保险人提供的拖车发票,拖车费用按照物价和公安部门的标准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被保险人提供的拖车发票票面金额赔偿。3、拖车费用的赔偿将按照责任比例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四)定责定损1、接到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我公司将按照以下约定及时定损:(1)估损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且只限于外观件损失的事故,报案后,被保险人可在双方认可的修理厂自行照相先行修理,服务小组服务专员将定期上门收取此类案件的索赔材料,尽快办理理赔手续;(2)常见车型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50000元之间的,我公司将在接到报案1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3)车损预估金额在人民币50000元以上的,我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4)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我公司将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5)若与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我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的双方认可的公估公司进行损失理算,并负担有关公估费用。2、如我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我公司应认可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3、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我公司应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1个工作日通知被保险人;遇特殊情况时,我公司应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及被保险人协商解决。(五)车辆修理1、车辆出险后,我公司将向被保险人推荐不同车型的合作修理厂以保证出险车辆得到及时、高质量的修复。以外,被保险人可自选资质合格的修理厂(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厂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