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职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
持《矿长资格证》上岗
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矿山全面工作
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员工坚决执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矿山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参加上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矿长资格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非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科学知识,安全、科学地组织指导矿山生产
副矿长(负责井下安全生产工作)
矿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矿山掘进、生产计划,组织矿山井下生产
根据图纸随时检查井下巷道掘进和矿产品的进度和方向角、俯昂角,确保井下生产能根据图纸、计划有序进行
检查、监督井下作业人员遵守《井下作业人员工作守则》,清点每班下井、升井人数,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每天向董事会或矿长汇报井下生产动态,提出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当矿山发生灾难性事故时,在抢险第一线组织抢险救灾
副矿长(负责天面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矿山生产计划,组织井下、天面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质材料,抓好矿山安全生产需要的天面配套工程建设
做好矿山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储备
协助矿长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
持《安全员资格证》上岗
矿山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在当班工人上班前提前下井,首先检查巷道内通风情况、炮烟消散情况、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情况,确认巷道符合安全下井条件后,进入作业面进行安全检查
确认各类指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时,通知当班工人下井作业
同时,每班必须对巷道、工作面的顶板、边帮进行完整的例行检查,预见井下可能发生的灾害,提出处臵方案,向矿长汇报或者向董事会直接报告
积极参加上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学习《矿山地质》、《地下开采》、《矿山爆破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