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1年“河湖净化”专项行动方案乡镇2021年“河湖净化”专项行动方案依照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到达“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内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保洁要求,决定从2021年1月1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湖净化”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多彩多艺的总体部署,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通过百日攻坚“河湖净化”行动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二、工作目的对全镇所有水面、河滩地、护坡、边坡等区域的垃圾、水面漂浮物集中全面清理,严峻打击向河道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等行为,确保河道环境相貌明显改善,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的
三、施行步骤1、发动部署及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月11日1月12日)
各村要按照方案要求召开河道保洁会议,安排部署清理工作
实行清单销号制,对本辖区河湖垃圾进展细致排查登记造册,实在摸清河湖污染物的详细情况
1月13日前将“河湖净化”行动咨询题清单报镇河长办
2、集中清理阶段(2021年月13日1月16日)
各村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河长制”属地治理的原那么,在全面排查的根底上,针对咨询题清单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一)全面清理河岸垃圾
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消费废弃物等
(二)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
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三)全面去除河道障碍物
主要是严峻妨碍行洪平安、有碍景观、妨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
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碍、谁去除”的原那么落实去除责任,对拒不去除的,依法施行强迫去除
(四)全面清理农村河岸乱堆乱放垃圾,全面清理处置沿河成堆暴露的垃圾(五)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3、稳固提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