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页厦门市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对象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等学校中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在册学生
4、在本市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参保登记(包括变更、年度审核)1、参保登记部门:本人户籍(暂住证)所在的村(居)委员会
2、参保登记时间:每年3月10日至5月25日的工作时间,新生儿(一周岁以内)每月工作时间均可办理
3、参保时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厦门市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居或村委会领取,或地税网站下载);办卡照片(已办本市二代身份证,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4、年度变更:要停保或变更参保信息的,应于每年3月10日至4月25日向居(村)委会办理变更手续
以前年度已参保的,如不变更,无需申报,只需于扣费期限内在指定委托账户中存足扣费款项即可
5、注意事项:(1)逾期未参保的,只能在下一年度的参保登记时间办理;(2)参保登记部门负责审核免缴个人医疗保险费的资格,并通知个人;(3)下一年度已不符合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的,地税部门将依据政策停止其参保资格,个人需参加其它医疗保险制度的,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手续
(4)需要地税部门提供手机短信欠费提醒服务的,于参保登记时间到村(居)委会登记手机(省内移动或联通)信息
●缴费流程第2页共3页第1页共3页获取一卡通委托号办理参保登记后从居(村)委会或地税网站获取“一卡通委托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