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附件2关于调整和规范建安劳保费主要收支业务会计核算及帐务处理的意见(第二次讨论稿)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发展,以及部门预算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为了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建安劳保费的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劳保机构的会计核算行为,优化会计工作质量,提升管理工作标准
拟在原有规定(2004年印发《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机构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现行的有关财政政策法规,结合劳保费管理工作实际,对建安劳保费主要收支业务的会计核算及帐务处理进行适当调整细化和完善
现将调整意见说明如下:一、劳保费收入业务方面的会计核算1、收到建设单位交来劳保费时,将自治区部分(15%)原使用的“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调整为“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由于各市县代收自治区部分的劳保费,不需纳入当地财政管理,各地上缴到自治区劳保机构后,由自治区劳保机构再统一缴入自治区财政专户
2、对于执行由建设单位将劳保费交入政务服务中心(或会计核算中心)帐户的市县,作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指导意见
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3、对于劳保机构开户的所有银行帐户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均统一上缴当地财政专户,并明确其全部用于地方调剂
二、劳保费支出业务方面的会计核算为了对拨付劳保费地方调剂部分进行更准确、详细地核算,要求各劳保机构根据自治区劳保机构批复的地方调剂计划文件,对获得调剂的企业先作暂挂帐处理
实际发生拨付时,将原使用的“其他应付款——地方调剂部分”增设至三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即“其他应付款——地方调剂部分——××施工单位”
三、劳保机构业务经费收支业务方面的会计核算1、劳保机构业务经费收支业务核算,分为设区市级和县级劳保机构两部分会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