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2页共5页附件五9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參考原則99年要點審查參考原則(一)基本條件:1
現任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編制內合格教師,且無下列各款情事之ㄧ;(1)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2)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者
(3)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者
92年8月1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修正施行後入學之公費學生,於義務服務期間,不得申請介聘
提醒申請教師注意
保送或保障入學之教師,在該地區已服務滿規定期限者
提醒申請教師注意
申請介聘至國立師院附設實驗小學,應具有一般地區教師資格
提醒申請教師注意
申請介聘臺中市或臺中市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年齡未滿五十五歲,且任教不滿七年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自願退休
提醒申請教師注意
(二)服務條件:除申請教師年資採計至7月31日止外,餘一律採計至5月12日,並應檢附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正本驗後發還,影印本由各縣(市)存查
現職教師在同一學校實際教學滿四學期為原則,惟於同一學校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
一般服務2學期就可以申請介聘,檢附服務學校同意書
持特殊地區教師證書者,限申請介聘特殊地區學校服務;持偏遠地區教師證書者,限申請介聘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持有特殊或偏遠地區教師證書者,需符合「師資培育法」第22條規定,始得介聘一般地區
持有特殊或偏遠地區教師證書,且符合「師資培育法第22條」規定者,可以先以切結方式介聘,屆時再換一般地區教師證
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符合第一目規定,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前(八月一日)復職者
檢附縣市政府復職證明文件
臺灣省教師依照「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資格標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