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铝厂消防平安责任制度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消防平安责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铝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消防平安治理
3、治理规定
1氧化铝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负责本厂平安防火工作,厂、车同、班组的行政一把手,是所辖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人管辖范围的消防平安工作全面负责
2厂、车间设立消防平安委员会及义务消防组织
义务消防组织受公司专业消防部门和分厂消防平安委员会统一调动和领导,进展防火救灾工作
2厂消防平安委员会负责对本厂消防平安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展检查,催促,经常性开展群众性防火平安教育和消防检查,催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1厂长(副厂长)职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上级有关消防平安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
2组织和领导厂消防平安委员会工作
3组织和领导全厂消防平安检查
4审定有关全厂防火平安规章制度
5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费的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平安工作
6对严峻火灾隐患,采取措施,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整改
对火灾事故及责任者,认真进展调查处理
1经常向职工进展防火宣传教育
2责成专人治理、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3定期组织消防平安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本单位不能处理的严峻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4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公司专业消防部门,事后应写出记录报告备查
5对火灾事故及责任者,认真进展调查处理
6领导本车间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