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成都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行为,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根据《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本市公共汽车经营企业和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的行为规范和质量要求,是行业监管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市、县两级公共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按各自责权范围负责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从业人员第四条公共汽车经营企业应按照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行业管理部门监制的服务证
行业管理机构应对企业的培训、考试、发证进行监督和指导
企业应将培训、考试、发证情况报行业管理机构备案
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第五条公共汽车从业人员应取得与岗位相符合的服务证
第六条公共汽车从业人员上岗服务时应佩戴服务证,统一着装,用语规范,热情服务,礼貌待客
第七条驾驶员应遵守下列服务规范:(一)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二)勤检查车辆,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不驾驶带有故障的车辆上线路运行;(三)准点发车,做到起步稳、拐弯稳、行车稳、停车稳,停稳开门、关门走车;(四)按核准的线路、走向、站点、班次运营;(五)到站停车,前车门对准站牌,在规定车道内靠边停直;(六)三辆车以上(含三辆)同时进站时,第三辆及以后车辆应二次停站,开门上客;(七)上下乘客后即驶离站点,不滞站揽客;(八)正确使用车辆空调及换气设施;(九)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向乘客说明情况,并安排免费转乘同线同向车辆,同线同向车辆驾驶员不得拒绝;(十)雨雾天行车,能见度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