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禁毒成员单位督导帮扶工作方案篇一:化起镇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化发[2020]31号化起镇禁毒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禁毒工作是我镇“一帮一”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增强禁毒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细化禁毒督查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办法。一、督察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化起镇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均适用本办法。二、督察分类(一)镇禁毒委成员单位及重点整治村居(一类村居),由镇禁毒委统一安排,由镇禁毒办、镇下派村(居)的禁毒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督察。(二)毒情较重的村居(二类村居)及毒情较轻的村居(三类村居),由镇禁毒委统一安排,村居禁毒领导小组进行自查,镇禁毒委进行抽查。(三)各村居所辖的村民组、学校、企事业单位由村居禁毒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禁毒办督查,禁毒委抽查。三、督察任务及要求(一)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各村(居)、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禁毒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书》和《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确定的工作目标及年度考评办法进行督查和指导。(二)镇禁毒办必须建立健全禁毒工作督查制度,做好协调,主动牵头联系、确保禁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三)在督查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充分发挥督查、指导作用,对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镇禁毒委反映或报告,对当地禁毒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一件和建议,指明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四)镇禁毒工作成员单位及禁毒工作挂钩单位要落实好挂钩村(居)的帮扶工作,收集、完善各种禁毒资料,按督查的要求对挂钩的村(居)禁毒工作开展好月督查、季度督查,协助村(居)“两委”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经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禁毒领导小组反馈,向镇禁毒委报告。(五)在禁毒工作督察中,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凡谎报、虚报、瞒报或未开展禁毒工作督查,造成村(居)单位禁毒工作督查失控、毒情加重的,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和挂钩该村(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化起镇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依据。四、督察方法由督查单位按半年督查、季度督查、月督查的要求,采取听、查、看方式,逐项督查禁毒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五、督查时间(一)半年督查为每年的6月、12月。(二)季度督查时间为本年度的3月、6月、9月、12月(6月、12月同时开展半年督查、年度督查)。(三)月督查时间为每月中旬。(四)督查时,被督察单位要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交督察组和乡(镇)禁毒办,督察工作结束后5日内,督察组书面将督查综合情况报县禁毒办。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禁毒委组织实施,镇禁毒委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共化起镇委化起镇人民政府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篇二:禁毒工作督导工作实施方案[1]天桥镇石桥社区禁毒工作2020年禁毒工作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家、省、市禁毒工作相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根据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禁毒工作安排,结合石桥社区禁毒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禁毒工作督导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成立禁毒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人员如下:组长:李丽(总支书记)副组长:张大勇(社区副主任)罗远龙(社区副主任)组员:刘锋勾茭王宜学龚学奎陈大军李太刚1、督导组对本村各组、学校、进行每季度一次督导督查和复查。帮助指导禁毒工作中的问题,检查禁毒工作完成情况及禁毒临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将督查情况认真总结、每季度镇禁毒办督导督查时汇报镇禁毒办。2、针对共青团、学校积极组织青年自愿者开展宣传“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校园”、妇联积极组织开展“妇女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进行督导督查。3、针对无毒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督导督查。按照有毒制毒创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的要求,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巩固工作,年内实现创建为“无毒社区”或“无毒先进单位”的目标,群众对创建工作满意度达99%以上。4、针对流动人口管理进行督导督查。与组为单位强化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