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功案件》观后感法大于天,以史为鉴——《黄克功案件》观后感信息管理学院宋天宇一个人的生死能决定什么
一个国家的发展取决于什么
当雷经天宣读判决书,当毛泽东递来回复信,一个政权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当黄克功迈向刑场,当公审场上升起国旗,一个国家在宣告着它光明的未来
还记得当天在梅操看电影的情景
面对着一句“国家民族存亡之秋,甘愿战死前线”,面对着16岁和大哥黄继功随着毛主席一起上的井冈山,一直待着毛主席和贺大姐的身边,五次反围剿参加了三次,娄山关战役立大功,爬雪山过草地艰难的走过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黄克功,身边观影的同学不少都在说着黄克功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确实,一代名将,正当用人之际,前方无数血战沙场的战士们等待着一位将帅之才
无论从人之常情理还是从战事需要,无论是从爱惜人才还是从战友情深,黄克功都有无数种理由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然而,这里有然而
法律的尊严,军民的平等,这才是一个政权的发展的根基
可能有人会问,一边是士气,一边是民心,到底何者更重
其实这不是一道单选题
没有法之尊严,没有人之平等,没有在国民党刚刚特赦张仲麟之后的威严回应,一个政权便无以立足
将帅之得失在于一时,民心之得失关系一世,而法律之得失更是足以影响到人类纪元的长度
“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
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
”毛泽东临刑前的回信正宣告着中国共产党政权在当时坚守法律原则的核心意识,与蒋介石特赦张仲麟行为的截然不同更是从一定程度上昭第1页共3页示着未来的民心向背、政权兴衰
过之为过,不以功为相抵;法之为法,不以情为权衡
这样的原则是当时稳固政权、凝聚民心、树立威信的需要,也是时至今日都能影响社会根基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