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解读江西分公司风控部2013年2月第2页目录123《办法》概述《办法》内容解读监管风险点提示第3页(一)保监会出台《办法》的背景新《保险法》第111条规定,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资格证书
保监会落实法律规定,统筹规划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代理从业人员监管的制度框架,于2010年启动制定《办法》;保监会整合《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相关规定,制定《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3号)
完善监管体系,出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新《保险法》第111条规定,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资格证书
保监会落实法律规定,统筹规划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代理从业人员监管的制度框架,于2010年启动制定《办法》;保监会整合《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相关规定,制定《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3号)
完善监管体系,出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4页(二)保监会出台《办法》的意义更加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更加有利于理顺监管关系
有利于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形象
通过提高学历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强化公司管理责任、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无论保险公司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之间建立的是何种民事法律关系,都要切实强化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
更加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更加有利于理顺监管关系
有利于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形象
通过提高学历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强化公司管理责任、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无论保险公司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之间建立的是何种民事法律关系,都要切实强化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