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平安法生效篇一:2016版《新国家平安法》全文新国家平安法(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维护国家平安的任务第三章维护国家平安的职责第四章国家平安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情报信息第三节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第四节审查监管第五节危机管控第五章国家平安保障第六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七章附那么-1-内容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平安,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的顺利进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依照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平安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好、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和国家其他严重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平安状态的才能
第三条国家平安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平安观,以人民平安为主旨,以政治平安为根本,以经济平安为根底,以军事、文化、社会平安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平安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平安,构建国家平安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平安道路
第四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平安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平安领导体制
第五条中央国家平安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平安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施行国家平安战略和有关严重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平安严重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平安法治建立
-2-第六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平安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平安情势,明确国家平安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的、重点领域的国家平安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维护国家平安,应当恪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那么,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八条维护国家平安,应当与经济社会开展相协调
国家平安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平安和外部平安、国土平安和国民平安、传统平安和非传统平安、本身平安和共同平安
第九条维护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