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企业新、改、扩建立工程平安设备“三同时”治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园区企业新、改、扩建工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园区企业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投入消费使用全过程
1、园区企业负责人履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平安主体责任
2、园区行政部负责园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监管
三、工作程序
(1)总要求
1.凡园区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立企业,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消费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立企业平安消费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消费和使用的要求进展建立与治理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立企业的平安设备投资应当纳入建立企业概算,园区企业负责人应保证平安设备资金的足额投入
(2)可行性研究
1.园区企业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展工程可行性研究
2.关于平安风险较大的建立企业,如危险物品仓库,喷油车间等,在进展企业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平安消费条件进展专门论证
应委托平安评价中介机构进展平安预评价,对建立企业平安设备的平安性和可操作性进展综合分析,提出平安消费对策的详细方案
3.关于平安风险较大的建立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对建立企业平安消费设备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展综合分析,提出平安消费措施方案
4.关于平安风险较小的建立企此,在进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立企业平安消费条件及平安设备进展综合分析,并编制平安设计专篇
5.负责可行性研究的机构和负责平安消费评价的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6.主要负责人应将平安预评价报告、平安专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园区行政部及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