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伦理学读后感对德治的一些思考对德治的一些思考——读《公共管理伦理学》的一些感悟在中国人民大学mpa的暑期小学期上,很有幸参加了《非盈利组织伦理学》的学习,得到了张康之教授的指点,一时颇觉受益匪浅,对以前的一些概念和伦理学的理解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课后,根据张老师的推荐,我拜读完张老师的巨著《公共管理伦理学》和《论伦理精神》。读完之后,更是被张老师严密的思维、宏大的视角和深刻的阐述所深深吸引,尤其是公共管理中的德制的部分更是引起了我的共鸣。虽然现在国家提倡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但是作为一名公务员,我发现周围很多人,甚至一些参与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起草的同志对什么是法治,什么是德治始终缺乏准确和深刻的认识。拜读了张老师的著作后感到深受启发,茅塞顿开,很想将这本书推荐给周围的同事和朋友共同分享,共同进步。张老师将社会治理行为模式分为三种:权治、法治和德治。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以权治为主,法治和德治只是辅助手段;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是以法治为主,在法制的规范下,也有着权治的内容,而德治是受到排斥的;服务型社会治理是德治的治理体系,它把法治与德治统一起来。公共管理是一种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统一的社会治理模式。张老师分别就这三种治理行为模式展开论述,最后得出结论:今天人类社会对德制的选择是历史的必然,而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恰恰属于德治的社会治理模式。最后,张老师谈到了德制建设问题,主要是从制度层面上提及,将作为治理手段的德治提升为德制。张老师从历史的演化来论述德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同时也为德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形势下,我们发现张老师的提法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立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与服务型政府的大政方针不谋而合。我对中国传统文化很感兴趣,对中国圣人以德治天下一直第1页共4页很向往,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研究,建立一个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模型,应用到当前体制改革和政府治理中。而在张老师的《公共管理伦理学》中,我看到了这种模型的希望和理论依据。当然,由于本人理论水平有限,不能就德治的内涵做深刻的思辨性理解与阐述,只能结合张老师的观点和自己的一些理解联系起来做一些简单思考,也算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一些感悟,希望不会太过幼稚。一、法治与德治就中国古代的德治来看,张老师在书中得出。“有德治无德制,没有德制的保障,德治是不稳定的,往往是与贤明君主联系在一起的。即使是与贤明君主联系在一起的德治,由于社会治理的统治性质所决定,也是属于手段的德治,即工具性的德治,而不是作为目标的目的性德治。也就是说从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来看,中国古代德治在很大程度上是虚假的、偶然的和随意的。”张老师的论述解决了为什么中国古代所谓的德治没有取得成功的原因,徒有其形而不是真正的德治。在论及法治时张老师谈到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提出权力依然是社会治理的基础。但是这种权力是公共权力,需要制约,而法制正是出于权力制约的需要。而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属于德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它主要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接着张老师又论述到公共管理是德治、法治与权治的统一,属于以德治为主的社会治理。德治高于法治,德治能够使整个社会治理处于一种治者与被治者的互动之中,联系到现实中和扩大基层民主、扩大民主监督以及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趋势恰好有异曲同工之妙。治者与被治者的治与被治的关系会逐渐淡化,道德不再是服从权威。正如张老师说的:他在接受那种体现着、凝聚着法律和道德的管理的时候,其实是在实现着自我治理;他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我很赞同张老师在书中提出的观点,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规范,而道德则是人们“内心的法”,这决定了德治是一种更高的社会治理方式。而公共管理则需要在“德制”建设中不断完善德治,这样一来,德治就不再是一种圣人之治,不是通过教第2页共4页育的途径来加以确立的社会治理方式,而是基于德制的社会治理。一旦德制确立起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