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导那么1目的
1.1.本导那么旨在保护工人免遭各种危害,消除各类与工作有关的损害、不健康、疾病、事件和死亡
1.2.为国家所采纳时,本导那么应该:
(a)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下,建立国家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框架;
(b)为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的施行工作提供指导,以更好地贯彻法规及标准要求,持续改良职业平安健康绩效;
(c)为制定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国家导那么和特制导那么提供指导,以满足不同规模和活动类型的组织的实际需求
1.3.为组织所采纳时,本导那么旨在:
(a)指导组织将OSH治理体系要素作为总体方针治理打算的一部分,融入组织全面治理;
(b)鼓舞组织内全体人员,尤其是雇主、业主、治理人员、雇员及其代表,用适当的职业平安健康治理方式与方法,持续改良职业平安健康绩效
2国家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框架
2.1.国家政策
2.1.1国家应指定一个或几个主管机构负责制定、施行和定期评审关于组织建立和推进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的国家政策、负责与最代表雇主和雇员利益的组织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进展协商
2.1.2在关于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的国家政策中应确定一些总的原那么和工作程序,目的是:
(a)促进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的施行,使其纳入组织的全面治理体系之中;
(b)促进并改善国家和组织为系统地认同、打算、施行和改良职业平安健康活动而采纳的相应自愿施行方案;
(c)促进组织内雇员及其代表的参与;
(d)防止不必要的官僚行为、行政干涉与资源浪费的同时,实现职业平安健康绩效的持续改良;
(e)促进劳动监察机构、职业平安健康效劳机构及其它效劳机构为组织的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工作提供协作与支持,并将这些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