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平安治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费、储存、运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平安组织制度、消防设备器材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平安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根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平安治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视部门对其进展检查指导
标准性援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援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907
消防根本术语
第一部分GB50074
石油库设计标准GB5005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标准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公安部令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治理规定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1987年1月19日发布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3消防平安组织及职责3
建立消防平安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
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平安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平安情况;b)将消防平安工作与本单位的消费、科研、运营、治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施行年度消防平安工作打算;c)为本单位的消防平安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d)确定逐级消防平安责任,批准施行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e)组织防火检查,催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平安的严峻征询题;f)按照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g)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施行演练
明确消防平安治理人,消防平安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