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矿安监员考核方法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驻矿安监员的治理,落实集团公司平安监管责任和平安消费主体责任,强化现场监管,确保煤矿平安消费,制定本方法
一、组织机构1、驻矿安监员为集团公司派驻各矿监视平安消费的专职人员,由集团公司安监处直截了当领导,其工作由集团公司安监处负责监管和考核
2、每个矿设6名驻矿安监员,其中组长1人,负责检查小组全面工作,成员5人,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驻矿安监员职责1、对采、掘、机、运、一通三防、监控、瓦斯抽采、等主要系统现场进展平安监视检查
2、监视所驻煤矿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顶板治理等措施的落实
3、监视煤矿认真整改平安隐患
4、及时制止煤矿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行为
5、监视所驻煤矿召开班前会;监视煤矿六长“及队组带班情况
6、每日16点前向集团公司平安指挥中心报告当日平安消费动态,按时填写当班监管工作台帐卡片及《驻矿日志》
7、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前向公司安监部书面报告上月驻矿工作情况,如遇特别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
8、觉察严峻平安隐患或危及矿工生命平安等紧急情况时,立即停顿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集团公司平安指挥中心报告,突发事件可越级报告
9、对查出的限期整改征询题和严峻事故隐患,矿方拒不接受或不积极采取措施按期整改的,驻矿安监员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平安指挥中心汇报
10、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及安监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对矿平安信息站的工作进展监视、检查
三、考核和奖惩1、驻矿安监员实行全天24小时驻矿,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20次
2、驻矿安监员请假1天由组长批准;请假2天由集团公司安监部长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集团公司平安副总经理批准
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3、集团公司每季度对驻矿安监组组织一次工作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评比,年终进展工作总评
年终工作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对不称职的安监员调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