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合同治理平安职责1在打算开展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招、投标、合同治理工作,对因招、投标、合同治理工作而造成的平安消费事故负技术治理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平安消费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打算统计治理中保证平安消费的规章制度,并监视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组织落实。3保证招、投标、合同治理工作的顺利进展。4签定四级有效操纵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操纵过失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过失。5接受平安消费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招、投标、合同治理有关的平安消费知识,努力提高招、投标、合同治理才能。6组织学习有关事故通、快报,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备措施。7开展平安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招、投标、合同治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标准化、法制化。8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觉察平安消费隐患和不平安要素及时汇报。9接受与招、投标、合同治理有关的异常、事故的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10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回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平安消费治理中存在的征询题提出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