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中小学设计规范》第2
2条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容积率小学不宜大于0
8;中学小学不宜大于0
9;中师、幼师小学不宜大于0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每千人口按40名儿童配建幼儿园
每千人口按80名小学生配建小学
每千人口按80名中学生配建中学(初、高中)
幼托: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
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
9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
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3200平方米
小学:12班用地面积不低于9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2900平方米
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4300平方米
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5100平方米
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6200平方米
中学:18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6300平方米
24班用地面积不低于1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8200平方米
30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9100平方米
36班用地面积不低于3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1700平方米
《特殊教育学院建筑设计规范》(GBJ-76-2003)1特殊教育学校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
12儿童福利院由民政部门在城镇设立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收养城镇无依靠、无生活来源的残疾孤儿
对他们由该机构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