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工作报告中指出:“搞好社会治安,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
“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的重要意义
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
在《矿山安全法》实施五周年之际,重温江总书记这段讲话,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矿山安全法》,开展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工作,保障矿山安全,保护矿工安全与健康,促进采矿业协调、健康、稳定发展,更感到具有现实的指导性
一、开展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工作是我国矿山安全卫生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国是世界上矿产资源比较齐全的国家之一,已发现的各种矿产163种,探明储量的矿产148种,其中煤、铁、钒、钛、钨、锡、钼、锑、汞、铅、锌、铝土矿、稀土、铌、重晶石、菱镁矿、萤石、磷、硫铁矿等25种,矿产居世界前列
采矿业作业国家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伴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据统计,目前国有矿山企业10038个,乡镇矿山(含集体、私营矿山)约20多万个,1997年煤炭产量已达到13.8亿吨,原油14322.3万吨,天然气171.8亿立方米,钢产量1.07亿吨,化肥约2600万吨,矿石年总产量近60亿吨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已成为我国能源、工业原材料和农业原材料的主要来源,并已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采矿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大多数矿山为井下开采,生产作业场所狭小,劳动条件差,自然灾害因素多,危险性大
从建国以来的整个矿山安全情况看,矿山企业职工伤亡占工矿企业的80%以上,全国采矿业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累计已超过30万,重伤人数超过50万
其中最大的一次事故发生在1960年5月9日,是山西大同老白洞煤矿的瓦斯煤尘爆炸,死亡684人
近期最大的一次事故发生在1996年11月27日,是山西大同东村煤矿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10人
从1997年矿山伤亡事故情况看,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