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高中家长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一、乐山一中家长学校是在德育口的指导下,家长委员会及学生家长参加的促进良好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是为学生家长学习家庭教育、心理理论与方法所创办的成人业余学校
二、家长学校的指导思想是《中学德育大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立的假设干意见》,遵照青青年身心开展规律,开展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讲座,提高家长政治思想和文化素养,优化家庭环境,构建学习型家庭
以集体授课、个别征询等多种方式想家长普及家庭教育根底知识,传授家庭教育经历并协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三、任务1、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比拟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引导家长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小孩,努力创立良好的家庭教育气氛,构建学习型家庭
3、沟通家庭与学校的联络,促进青青年学生全面和谐开展,推进家庭和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治理制度一、家长学校设立校长1名,副校长3名,教务主任正副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假设干,班主任假设干名
1、家长学校校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校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和分管年级的校长担任
2、正副教诲主任分别由学校政教处主任和副主任担任
3、办公室成员由政教处、教诲处、教科室、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老师担任此项工作
4、有关年级组长为本年级负责人,班主任担任家长学校的班主任
二、教员由校长聘任,聘任有关领导,专家及在教育方面有特色的家长担任兼职老师
三、每期培训对象为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学制为一年
四、家长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学校承担,用于治理,讲课酬劳、印发相关材料及奖励优秀学员,家长所需教材由家长个人购置
五、由假设干名家长代表和学校领导及教学骨干老师组成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家长学校理事会”
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聘请老师,撰写工作小结及处理日常工作
六、建立家长学校学员的出席、缺席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