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平安文明施工检查与奖罚制度第一章
为认真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习惯建筑市场情势的开展变化,全面加强工程治理,努力提高质量、平安消费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浙江元力建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元力建立各级职能人员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标准和各项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及时地组织检查
检查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奖罚明晰;检查后,要及时催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以不断提高检查效果
浙江元力建立下属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检查组对质量平安文明施工情况的全面检查,服从检查组所作出的奖罚处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平安消费,杜绝严峻质量、平安事故的发生
检查组由浙江元力建立分管领导主持,以工程质量部、平安消费治理部、工程技术治理部为主,必要时,抽调区域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
每次检查完毕后,由检查组人员对检查情况共同进展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展奖罚
浙江元力建立将检查结果以通报的方式予以下发
浙江元力建立对下属各单位除了进展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外,每年组织的大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浙江元力建立所有在建的工程工程
重点是有创优夺杯打算的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窗口形象工程,有投诉的工程、工程工程综合治理素养达不到要求的程,以及暴露质量平安不合格点与隐患较多的工程
(一)质量检查分土建实体质量、幕墙及钢构造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和技术材料治理等四大部分
(二)平安文明施工检查分平安治理机构设置,签订《质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