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行政单位门面资产管理方案为了法律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创新国有资产经营方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加快公益性项目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市国有资产经营(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收回县××区范围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重新公开出让
为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对象县财政局位于城关镇府前街的附119-020栋门面,县公路局位于城关镇文明北路的109-146栋门面,县农机局位于城关镇民主西路的118-003栋门面(详见附件)
二、处置方式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处置原则(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列入此次处置门面的相关情况、处置方式和时间全部通过电视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置工作做到阳光、透明
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依法处置的原则
处置工作必须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三)保值增值的原则
力争资产处置价值的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和谐处置的原则
加强部门协调,及时、妥善处理好列入此次处置门面的相关问题,确保处置工作平稳推动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第1页共3页(一)宣传筹备阶段(XX年11月18日-23日)1.成立县公开处置县××区范围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出台实施方案
3.召开协调动员会,统一思想,布置工作,强调纪律
(二)实施阶段(XX年11月24日-12月15日)1.资产评估
由县国土资源、房产部门进一步核实每一间门面资产的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办理单独产权证件
由县国土资源